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
申报程序
根据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需要,自2017年起,本市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(以下简称各高校)将通过该系统在线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信息,达到实时报送、初步审批、数据存储的目的。请各学院参照以下申报程序做好相关工作。
一、收集材料
收集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(以下简称申请人)的申请材料。申请人填写由本人签字的承诺书,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校就业指导中心,接受学校审核。
二、填报信息
各学院登陆“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”(网址:http://www.bjrbj.gov.cn/bys/zzpq),通过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,上传低保证(或残疾证)、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承诺书和相关证明图片。(注:开学后根据通知登录录入)
账号:10026-005
密码:84738205
三、公示
将通过系统导出的申请人信息在校园内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其中,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不需要公示。
公示结束且申请人信息填报完整后,通过系统上报。
五、准备现场复审材料
初审通过后,各学院准备以下复审所需材料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:
(一)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》(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系统打印)。
(二)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》(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系统打印)。
(三)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》(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系统打印)。
(四)申请类别为低保的申请人提供《低保证》或相关低保证明复印件,如果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申请人姓名的,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;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请人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复印件。
(五)身份证复印件。
(六)银行卡复印件。
(七)承诺书原件。
上述材料均为一份,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,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;银行卡(存折)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,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。
招生与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
2017年1月18日